关于做好2017年度教育基建统计工作的通知
学校网站 2018-01-12 发展规划处
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关于做好2017年度教育基建统计工作的通知》(桂教办〔2018〕24号),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并做好2017年度教育基建统计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新建、续建、竣工投产、维修改造项目含征地拆迁以及在基建科目列支的各类设备投资项目等,只要通过相关部门立项(备案)或经过招投标以及政府采购程序,在学校基建科目列支,不论资金来源如何(包括学校自筹、银行贷款、社会资金、个人集资、无偿捐赠、利用外资等)均应填报。
二、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在填报时,要对2017年度各类投资认真梳理,对数据认真审核,确保填报数据真实、可靠、无错误。
(二)1月17日(周三)下午下班前提交2017年度基本建设完成情况年报表(附件2)。
(三)其他事项详见附件。
请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按时提交相关材料,纸质版(负责人签字盖章)提交至综合楼1402发展规划处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gxydghb@163.com。
联系人:张原 联系电话:03850
附件1.《转发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关于做好2017年度教育基建统计工作的通知》(桂教办〔2018〕24号)
2. 2017年度基本建设完成情况年报表
发展规划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