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海盗,不要当海军。”是广为流传的乔布斯的一句名言。乔布斯对原话是:“It's better to be a pirate than to join the navy.”(做一名海盗,比参加海军更有趣)他的员工曾经说过:“He tells people that they are piratesthe rest of Apple was the navy. ”(他告诉我们,我们是海盗,公司里的其他人是海军)。一个最经典的故事是,1996年,乔布斯回到苹果担任CEO,他看到有人在黑板上画了十四条产品线,上去粗暴地擦掉十条,只保留了四条。
这里捋一捋海盗的故事。说起海盗,据说目前最盛行的地方,除了东非索马里附近海域以外,还有西非、马六甲等地。早年,明朝和清朝“禁海”,也是被动地防范海盗,那被认为是导致中国近代落后的原因之一。最离谱的是,大名鼎鼎的恺撒也曾经被海盗绑架过。那是他还小的时候,居然被绑架了40天。实在难以想象,早年英国居然颁布过专门的法令,给予海盗合法地位。当年,伊丽莎白一世向海盗颁发过《私掠许可证》(Privateering Commission),引导英吉利海峡海盗去海外掠夺,当时的目标是西班牙商船。有人开玩笑地说,当年的海上强国西班牙其实不是被英国政府打败的,而是被英国海盗打败的。这个法令一直持续到1856年。当年,大清为了消灭郑成功的后裔,颁布了“迁海令”,要求民众迁离大海至少30里路,并严禁私自下海贸易,否则一律处决。这一政策直接导致走私和海盗猖獗。嘉庆年间,华南一带海域出现了赫赫有名的海盗郑一、郑一嫂和张保仔。1805年,郑一自称郑成功的后代,组建了海盗联盟,分为六大帮派,联合抢掠,按协议分赃。郑一去世后,郑一嫂成为当家人,并嫁给了郑一的养子张保仔。巅峰时期,海盗联盟有7万多人,2000多艘船只,并且火器精良。大清眼看无法剿灭和控制,于是采取了招安的办法,封郑一嫂为诰命夫人。此后,郑一嫂移居澳门,安度晚年。郑一海盗的故事影响甚广,甚至进入了西方文学界。好莱坞据此拍摄了电影《加勒比海盗》,就是以郑一嫂为原型。
海盗是什么?海盗就是为了目的不择手段、不计后果,可以使用浑身解数厚着脸皮去抢去拼。而海盗的特点就是嗅觉灵敏,知道哪里有宝,然后立刻出击抢夺。任正非曾毫不掩饰地用“分赃文化”形象地阐述过他的管理理念,也提到过海盗。一个登高一呼的海盗老大,率领着数千名的大小海盗,扑向茫茫大海中的船只,以最大的杀伐之声和最快的速度,尽情竭智地抢掠金银财宝,谁抢到的战利品最多最贵重,谁分到的份额也最大。“海盗头子”既是打劫的指挥者,又是冲锋在前的战士,还是战利品的分配者。所谓的“公平”是建立在“多劳多得”的原则之上的,是建立在效率基础之上的。这自然也对别的“饥饿”的人群形成吸引力,于是,追随者加盟者越来越多,20多年便形成了10多万人的充满战斗性的集团军。因此,你甚至可以这样说,乔布斯也好,任正非也好,他们的成功很大部分依赖于这种奋不顾身去抢占市场制高点的海盗精神。记住,既然上了生活的“贼船”,那就做一个快乐的“海盗”。